
元大投信少數股東赴金管會前陳情,抗議元大金控股份轉換案,金管會回應引發爭議。資深媒體人周玉蔻今(10)日在《新聞放鞭炮》節目中批評,金管會若只是要求少數股東回到股東會表達意見,或將陳情轉請元大投信處理,恐怕完全沒有掌握少數股東真正訴求。
周玉蔻指出,少數股東之所以陳情,就是因為元大投信本身已由元大金控持有約74.7%股份,大股東在股東會與董事會中具有壓倒性優勢。若金管會要求少數股東自行在股東會表達權利,等於是把弱勢者推回原本就不對等的場域。
她批評,金管會銀行局相關官員若以「依法處理」或「股東會表達」回應,恐怕是在迴避主管機關應負的監理責任。她更直言,這不是一般公司糾紛,而是金融控股公司旗下重要投信子公司股份轉換案,涉及金融市場秩序與少數股東保障,金管會不應狀況外。
施芸婷在節目中表示,元大金控要透過股份轉換取得元大投信其餘股份,依金融控股公司法相關規範,後續必須送金管會申請核准。她強調,「申請核准」本身就代表主管機關具有實質審查權,不是只看文件有沒有送齊。
施芸婷指出,金管會審查此類案件時,應考量財務健全、經營團隊能力、公共利益、市場競爭、產金分離、金金分離及利害關係人權益保障等面向。其中利害關係人權益保障,當然應包含少數股東權益是否受到合理對待。
她表示,少數股東已經明確質疑本案評價報告與換股比例合理性,金管會在實質審查時就應要求元大金控、元大投信提出說明,甚至要求補充第三方評價,而不是在尚未深入了解前就把事情轉回被陳情對象處理。
周玉蔻也指出,若少數股東陳情金管會,金管會卻轉請元大投信回應,等於把被投訴者變成處理者。她質疑,少數股東就是認為遭元大投信及元大金控不公平對待,主管機關怎麼可以把陳情再交回公司處理?
節目中也提到,過去台灣金融併購案常因估值、控制權、少數股東權益引發爭議。周玉蔻認為,金管會作為金融市場主管機關,不只要維持程序合規,也要維持市場公平與投資人信任。
施芸婷表示,若評價報告或財務數據已受到質疑,主管機關過去在類似案件中理應更謹慎,必要時要求補件、補充說明或第三方查核。她強調,這不是要主管機關偏袒少數股東,而是要金管會真正發揮審查與監理功能。
周玉蔻最後呼籲,金管會主委彭金隆應親自了解本案,不要讓基層官員用形式化語言打發少數股東。她表示,金融監理不是替大型金控開路,而是要確保市場上最沒有力量的人,也能被制度看見。
(圖片來源:放言記者拍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