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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姿妙母女貪污鐵證遭起訴!帳戶高達7,844 萬與收入不相當之現金 宜檢:建請從重量刑

2022.08.23
13:04pm
/ 放言編輯部 王晨芝

檢廉追查宜蘭縣長林姿妙及縣府團隊涉貪案疑雲,歷經超過半年的偵查,終於在今天(23日)起訴。

 

宜蘭縣長林姿妙與女兒林羿伶,及其市政團隊深陷貪污案,宜蘭地檢署指揮廉政經歷半年多調查,終於在今天上午公布偵查結果。其中查出羅東地區治水防災區段徵收案、羅東機六用地旁1558地號農地免徵土地增值稅案、羅東鎮公所2019年晚會辦桌布置標案,發現與林姿妙收入顯不相當之現金 7,844 萬,認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洗錢防制法》、《偽造文書》等罪嫌偵辦。

 



今天(23)上午10點宜蘭地檢署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宜蘭縣長林姿妙貪污案,前後四度傳喚林姿妙到案說明,日前她接受媒體訪問一致口徑都是「只希望司法可以趕快調查清楚,還我清白。」不料,這次檢調有備而來,拿出一大疊起訴書,打臉林姿妙的說法,她也成為我國首位依照《特殊洗錢罪》的政治人物。

 

起訴名單中,公務員包含羅東鎮公所經建課長趙正勳、經建課員黃耀智、宜蘭縣長林姿妙、縣府財稅局長盧天龍、時任建設處代理處長黃志良、吳朝琴、建築管理科長林志揚、都市計畫科長龍非池、農業處長康立和、農務科長吳東原;非公務員則有林姿妙女兒林羿伶、林姿妙助理張桂綾、前縣議員劉石純、宜蘭縣商業會理事長陳正勳、兆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林錫欽。

 

根據檢廉調查公布的起訴書指出,分成四案。第一,1558地號土地違法農地農用,羅東鎮公所時任經建課長趙正勳、經建課員黃耀智明知違背法令,核發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圖利他人,供劉石純及陳正勳持向財政稅務局羅東分局申請免課徵土地增值稅,導致羅東分局誤於107年10月16日做出免予課徵土地增值稅112萬6803元之處分,趙正勳、黃耀智2人,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圖利罪嫌、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起訴。

 

第二,98地號地主,2018年無償提供林姿妙作為參選縣長的競選總部,但同年底未提出延長使用申請而違規,改以「延後拆除」名義申請,行逾期申請「延長使用期限」之實,衍生出黃志良、林志揚2人明知違背法令核准延長使用臨時性建築物圖利他人,導致林姿妙、前立委楊吉雄獲免除重新搭建2020年總統立委大選的競選總部約240萬元利益,黃志良、林志揚2人,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圖利罪嫌起訴。

 

第三,1558地號免課徵土地增值稅案,跨縣府局處違法多階段行政處分,林姿妙、林羿伶、吳朝琴,涉貪汙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為收受不正利益罪嫌、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康立和、盧天龍、吳東原、龍非池,涉貪汙治罪條例圖利罪嫌、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林錫欽涉刑法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嫌;陳正勳、劉石純涉貪汙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為交付不正利益罪嫌、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

第四、林姿妙在107年間涉大羅東土地免徵增值稅貪污等弊案,違背職務收受不正當利益,更讓不具公職身分的女兒林羿伶喚縣府一級主管進入縣長官邸下達指令,操弄縣府官員於股掌,穿梭其間介入公務,公私不分,嚴重破壞體制。

 

另外,在106年6月 28日至108年10月16 日止,三年間擔任羅東鎮鎮長及宜蘭縣縣長, 僅有每月15萬元薪資及3萬元租金,帳戶卻有總額高達7,844 萬元與收入顯不相當。也以百分之1至3的報酬租用多人帳戶或無償借用帳戶,由林姿妙開立支票,再由張桂綾提領或存入。林姿妙涉犯洗錢罪、貪汙治罪條例財產來源不明罪嫌,張桂綾涉犯洗錢罪嫌。

 

檢察官表示,被告林姿妙為一縣之長,應該為縣民福祉,恪盡職守,奉公守法,廉潔自持,竟違背職務行為收受不正利益,恣意妄為,紊亂縣府行政體制,建請林姿妙、林羿伶從重量刑。

 

圖片來源:林姿妙臉書、宜蘭地方檢察署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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