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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勝彥隔空喊話「勿讓李紀珠以為朝中有人」 金管會:本來金控公司就要落實相關規定

2020.06.02
18:08pm
/ 放言編輯部 資深編輯 陳依旻

李紀珠屢次頂撞體制、導致訴訟,李勝彥向金管會喊話,除了超然獨立、公平、公正,宜另加「時效」;李紀珠曾任金管會副主委,很容易讓她以為「朝中有人」,要不就是金管會把他當自己人,金管會宜專案介入此事。

 

針對新光金獨董李勝彥指控副董李紀珠違背職務,涉嫌「變造文書」、「背信」等,向金管會喊話宜「時效」、「專案」介入此事,否則將讓李紀珠誤以為朝中有人,繼續衝撞體制,對此,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莊琇媛今(2日)下午回應,是公司治理效能面的議題,本來金控公司就要落實相關規定,意即兼職個數要確保本職跟有效執行。

 



「有相當大的懷疑金管會護航…」李勝彥日前向《放言》指控,李紀珠有很多缺失,第一,自己以董事身分請她提交相關報告卻推三阻四,等於是跟人家訂契約,人家要看成果,反而要人家路上找,訂契約就沒交代這就叫做「背信」。

 

第二,是涉嫌「詐欺罪」,李勝彥指出,她可以去元富證券兼任副董,但要有法律依際,當初定好的契約是專任,董事長可派人兼任子公司副董,「但書」是本職要做好,也就是,進來之後,公司要請你做的事情要做,就像小孩出去玩之前,被規定功課要做好,「她(李紀珠)功課沒做完,拿不出結果,把一個條文的『但書』隱匿起來,使自己能得到好處,這叫『詐欺』,後續不知她要如何為自己脫罪。」

 

第三,李勝彥指出,是「變造文書」,董事會議事錄是董事會上講什麼就記什麼,沒講得就不能記,這很起碼,但李紀珠卻把她想要講的資料再放上去,「光這3點就能了解,哪有銀行高層做盡這些事,真是不可原諒,公司也放任不管,金管會應該要公平公正,但也視而不見,常常寫信給他們,都兩、三個月才回。」

 

李紀珠屢次頂撞體制、導致訴訟,李勝彥向金管會喊話,除了超然獨立、公平、公正,宜另加「時效」;李紀珠曾任金管會副主委,很容易讓她以為「朝中有人」,要不就是金管會把他當自己人,金管會宜專案介入此事。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莊琇媛今日下午回應相關問題,她說,金控負責人因投資關係可以兼任轉投資事業,還有子公司職務.但兼職個數,要確保本職跟有效執行;「有關李勝彥提出各項疑義,會議討論內容,是公司治理效能面的議題,本來《證交法》,金控公司治理實務守則都有相關規定,金控公司就要按理守相關規定並落實,如果獨董有反對意見,可按照公開發行的相關規定,向董事會反映,由新光金辦理公告,讓投資人了解。」

 

 

記者陳依旻/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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