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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不了」醫管公司!勞動部:「不符規定者會罰雇主仲介」擬修法採不給改善期立即開罰

2020.12.09
15:47pm
/ 放言編輯部 資深編輯 陳雅菱

蔡孟良說明,目前國內有21家業者辦理醫管公司的業務,經清查,已有15家醫管公司沒有留宿移工,還有6家有移工留宿,總共人數15人,他們在等待健檢或自主健康管理,其中有9位是一人一室,其餘人員的住宿安排都有符合維持社交距離的規範。

 

外籍移工近日成為境外移入來源大宗,尤其在集中檢疫結束後,受仲介委託的醫管公司未安置好外籍移工成為防疫漏洞,外界也意外發現醫管公司成為三不管地帶。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副署長蔡孟良今(9)日列席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記者會,他說明勞動部將對醫管公司制度做全面性檢討,也指出移工所住的環境若不符合規定,仲介不得與該醫管公司合作,否則會開罰,間接影響醫管公司的業務量。 

 



醫管公司環境糟糕,混居住宿讓結束集中檢疫的移工們暴露在高風險環境中,還沒有法律可罰。勞動部部長許銘春曾表示將針對漏洞修法。蔡孟良補充,以往移工入境後,勞動部都有對其居住環境有相關規定,像是空間、消防安全措施等,若雇主或仲介違法,會限期改善,但檢討後認為,在特殊重大情節下,不會給予改善期,未來會修法「立即開罰」。 

 

蔡孟良說明,目前國內有21家業者辦理醫管公司的業務,經清查,已有15家醫管公司沒有留宿移工,還有6家有移工留宿,總共人數15人,他們在等待健檢或自主健康管理,其中有9位是一人一室,其餘人員的住宿安排都有符合維持社交距離的規範。勞動部也將針對醫管公司的制度做全面性檢討,包括住宿空間、勞工保護諮詢等,相關缺失都已透過地方政府監督在限期內改善,未改善前都不准移工入住。 

 

為掌握移工於自主健康管理行蹤及落實移工生活照顧,指揮中心今日也宣布,雇主及仲介公司應自公告之日起,配合辦理:雇主或仲介公司應於移工入境登錄檢疫作業時,同時於入出國移工機場關懷服務網登錄移工自主健康管理地點(如雇主工作地、仲介公司安置處所等),以利掌握移工行蹤及地方政府進行實地關懷。 

 

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應盡量一人一室。如有困難者,應保持1.5公尺距離,配戴口罩、落實消毒作業。 

 
指揮中心表示,基於國內防疫安全,雇主或仲介公司如有未依上開新措施辦理通報、或有通報不實、或有居住環境未符合規範者,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6條、第37條規定,依同法第70條規定,處新臺幣3千至1萬5千元罰鍰;此外,仲介公司因辦理就業服務業務,未善盡受任事務,致勞工權益受損,將依就業服務法第40條第1項第15款及第67條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至30萬元以下罰鍰。 

 

蔡孟良也回應媒體詢問重申,醫管公司是受仲介公司委託,是履約輔助人,若未符合相關防疫規定,仲介就不得委任否則將受罰。未來,仲介要將移工送去哪家醫管公司也需要登錄,以利掌握資訊。 

 

指揮中心也說明,移工完成集中檢疫後,依規定應辦理健康檢查,如移工於假日完成集中檢疫無法辦理健康檢查,雇主如有需要協助延長安置移工1至2天之需求者,得於每星期二17點30分前向勞動提出申請延長安置服務,延長安置費用將由指揮中心負擔。此外,上開協助安置措施,非屬法定集中檢疫,移工不得申領防疫補償,且移工應遵守集中檢疫場所相關規範。 
 
此外,指揮中心表示,越南、泰國產業類移工入境應居家檢疫14日,自明日起,居家檢疫移工於完成檢疫程序後,應於翌日前往指定醫院辦理採檢作業,其採檢費用由指揮中心負擔,至於交通接送部分,則由雇主或仲介公司自行安排。如對上開措施有相關疑問,請洽詢勞動部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

 

 

圖片來源:指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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